第一級 書面篩查 Level 1 · Desktop Screening 查核基準日 2026-08-31

鮮乳坊供應鏈調查 慕渴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24942234)及其代工層、原料層

報告標的
慕渴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 24942234
調查目的
供應鏈結構還原
與交易對手風險評估
報告等級
第一級 書面篩查
整體建議
有條件往來
品牌端中低 代工層中高 原料層未能評級 產業層中高
本報告的等級意義

第一級只做公開資料的書面查核,不含實地訪查、不含在地人脈查詢、不含財務報表分析。國際同業(LSEG、Kroll)通行的三級制中,這是最基礎的一級。凡本級未涵蓋的項目,一律在第貳章明列,不以沉默帶過。

執行摘要

一、一句話結論

品牌端乾淨,代工端有事,整個產業在逆風。 委託製造的乳品加工廠(中華民國農會台農鮮乳廠)身上,查到一筆對已破產客戶的 6,480 萬元債權、長年勞資訴訟、12 筆環境裁罰與負責人異動;相對地,品牌端慕渴股份有限公司本身無被訴紀錄、無裁罰紀錄,且在民事案件中一律居於債權人地位。此外,紐西蘭乳品零關稅已於 2025 年全面生效,國產鮮乳人均消費量則在 2023 年見頂後連續兩年下滑,這層壓力落在三層供應鏈的每一層上。

二、風險評級

國際慣例不對非上市公司給數值評分(那需要百年資料庫作母數),改給定性分級+理由。本報告採四級:低/中低/中高/高。

分層風險評級
供應鏈層級主體風險評級主要理由
第一層 品牌端慕渴股份有限公司中低無被訴、無裁罰紀錄;股東結構含實體產業法人;惟自身無製造能力,完全依賴外部代工,且股權中有三家疑似純持股用途的小型公司
第二層 代工層中華民國農會台農鮮乳廠中高6,480 萬元債權之債務人已破產;多起勞資訴訟(含 2026 年仍在審理者);2008–2024 年 12 筆環境裁罰;法定代理人於 2025–2026 年間異動;曾長期虧損
第三層 原料層六家契約牧場未能評級牧場為自然人經營之農場,公開資料極少,本級查核無法取得足以評級的事實
產業層國產鮮乳產業整體中高ANZTEC 紐西蘭乳品零關稅 2025 年全面生效;國產鮮乳人均消費量 2023 年見頂後連續兩年下降
分級不是評分

上表為定性分級,不是評分,也不是信用評等。國際同業(Creditreform、D&B)的數值化評分建立在數十年的資料庫母數之上,單一調查報告不具備給出數值的基礎;勉強給分只會產生一個無法辯護的數字。

三、七項最重要的發現

依重要性排序,red flags 與正面訊號並列。

  1. 01 代工廠有一筆 6,480 萬元的呆帳風險已經實現

    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促字第 17466 號支付命令(113 年 12 月 24 日核發)載明,呈禾康股份有限公司應向中華民國農會台農鮮乳廠清償新臺幣 64,806,413 元。該債務人於六週後(114 年 2 月 4 日)經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破字第 26 號裁定宣告破產。一級|裁判書原文

  2. 02 代工廠的勞資爭議不是單一事件,而且主管機關已經開罰

    查得兩組員工訴訟:一組自 107 年打到最高法院(109 年度台上字第 2358 號),另一組(請求給付退休金)至 115 年 3 月仍在臺中地方法院審理中一級|裁判書原文
    同一標的另有行政裁罰:台中市政府 114 年 7 月 4 日以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處分該廠「未依限給付勞工舊制退休金」,罰鍰 30 萬元,現行政救濟中一級|勞動部查詢系統,2026-09-01 另有 112 年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裁罰一筆。

  3. 03 代工廠的法定代理人在近一年內換人

    114 年 4 月的裁定載為「黃瑞吉」,115 年 3 月的裁定已改載「蕭漢俊」,且財政部稅籍登記之負責人姓氏為「蕭」,二來源一致。一級|裁判書+稅籍登記

  4. 04 品牌端從未成為被告

    慕渴出現在民事裁判中的七件案件,除商標行政訴訟外,全部是它自己當債權人或聲請人,未見任何人向它請求金錢給付。這是正面的信用訊號。一級|裁判書原文

  5. 05 品牌端剛打輸一場商標戰

    慕渴對紐西蘭商 a2 牛奶公司的「a2」商標提起異議,第一關在智慧財產局贏了,第二關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翻盤,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被以「上訴不合法」駁回,訴訟費用由慕渴負擔(112 年度上字第 44 號,112 年 3 月 9 日確定)。一級|裁判書原文

  6. 06 產業層的逆風已經發生,不是預測

    ANZTEC 協定的液態乳過渡期屆滿,紐西蘭乳品自 2025 年起零關稅、無配額上限;同期國產鮮乳人均消費量在 2023 年見頂後連續兩年下降。這兩件事對整條供應鏈同時施壓,且不是任何一方的經營問題。二級|多家媒體

  7. 07 十組負面媒體關鍵字全數未命中

    針對品牌、公司與負責人的中文負面檢索,未查得任何食安裁罰、下架召回、消費糾紛或群眾抗議事件。

三之一、一項跨案通用的方法論發現

本次為了解釋「為什麼有些東西查不到」,逐條核對了四部法律,結果浮現一個一致的結構:

政府握有、但不對公眾開放的四類資料
法源政府握有對外公開
《畜牧法》第 34 條乳品工廠的生乳來源與數量、產銷庫存資料
《畜牧法》第 36 條廠農雙方生乳買賣契約的數量
《農會法》第 39 條農會各項事業的年度預決算
《食安法》第 22 條第 4 項只標示國內負責廠商者的實際製造廠商 僅開放其他主管機關
關鍵認識

本案查不到的四項核心資訊,沒有一項是業者藏得好,全部是法律把揭露對象設定為主管機關而非公眾。 這決定了實務上的正確反應:碰到這四類資訊,繼續網路搜尋是浪費時間,該評估的是要不要走《政府資訊公開法》。詳見第捌章第 5.4 節。

四、建議

有條件往來(proceed with conditions)。 若本次調查目的是評估與鮮乳坊建立供貨或通路合作關係,本報告不建議因上述發現而中止,但建議附加下列條件:

  1. 要求品牌端揭露代工廠的備援安排。 目前查得的代工關係集中在單一加工廠,該廠正承受重大呆帳與勞資訴訟壓力。斷鏈風險落在品牌端,而品牌端自己沒有製造能力。且依創業初期的媒體報導,當年會找上這家農會工廠,本就是因為民營廠不願承接(見第捌章第二節),備援選項未必比十年前寬裕。
  2. 交易條件上不宜給予長帳期。 理由不在於慕渴的信用(其信用紀錄是本次調查最乾淨的部分),而在於整個產業正同時面對紐西蘭乳品零關稅與國產鮮乳需求下滑。
  3. 正式文件引用公司名、負責人與董監事名單前,先以人工核對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 已於 2026-09-01 完成:官方原始頁面確認來源 A 正確、來源 B 為改選前舊快照,第參章董監事表格已升級為一級證據。現任董事會任期至 2028-06-25。

調查範圍與方法

一、本次查核了什麼

已執行之查核項目
查核項目管道結果
公司登記(品牌端)經濟部商工登記開放資料 API、財政部稅籍登記取得
公司登記(代工層)同上取得(並發現其非公司組織)
法人性質法源全國法規資料庫《農會法》原文取得
訴訟紀錄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關鍵字:慕渴股份有限公司、鮮乳坊、龔建嘉、台農鮮乳廠、呈禾康)取得,且有實質發現
產銷履歷驗證農業部台灣農產品產銷履歷網取得
環境裁罰透明足跡(環境部公開資料聚合平台)取得(第三方平台,二級)
股權一層穿透商工登記董監事名單+各法人股東反查取得
負面媒體中文網路檢索(關鍵字見附錄 A)見第捌章

二、本次沒有查什麼

本級未涵蓋範圍
  • 未做實地訪查。未到公司登記地址、未到加工廠、未到任何一家牧場。
  • 未取得財務報表。慕渴為非公開發行公司,無公開財報義務;代工層為農會附屬事業,其決算依《農會法》第 39 條僅報主管機關備查,不對外公開。
  • 未做在地人脈查詢(國際同業 Premium 級報告才含的 discreet local source enquiries)。
  • 未查證:食藥署食品業者登錄、食藥署違規食品公布、各縣市衛生局食安裁罰、公平交易委員會裁處、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原因不是沒查,是這些官方系統採 JavaScript 動態表單或圖形驗證碼,8 月 31 日的查核工具無法送出查詢。
2026-09-01 以瀏覽器自動化補查完成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查得實質裁罰紀錄,見第伍章第 4.5 節。

2026-09-01 嘗試但未能確認

政府電子採購網「拒絕往來廠商」:表單可送出,慕渴(統編 24942234)之查詢結果為空表,但以泛用關鍵字「營造」所做的對照組同樣回傳 0 列,未能證明該結果表在有資料時會正常渲染。依本報告紀律,此項不得記為「查無紀錄」,維持「未能確認」。替代路徑:直接下載該站「公告中名單列表」全表比對。

請特別注意這條界線

上列七項的結果是「未能查得」,不是「查無紀錄」。把前者寫成後者,是工商徵信報告最常見也最危險的錯誤。

三、事實與推論的分離規則

本報告每一筆事實均標核實等級:

  • 一級|官方公示或原文 法規原文、裁判書原文、政府機關公示資料庫。
  • 二級|媒體或第三方轉載 新聞報導、第三方資料聚合平台、業者自述。
  • 三級|推論 由前二者推導,未經直接證據支持。

凡屬調查員判斷而非查得事實者,一律以「研判」「顯示」「與……相符」等中性措辭表述,不寫成斷言。

四、資料品質的已知瑕疵

  1. 經濟部商工登記查詢網(findbiz.nat.gov.tw)對自動化查詢回傳 403,本報告 8 月 31 日的公司登記資料取自經濟部開放資料 API 與財政部稅籍登記。二者為官方資料,但非商工登記網頁原始畫面。已於 2026-09-01 人工開瀏覽器補查董監事資料頁並截圖存證,該部分已升級為一級證據(見第參章第三節)。其餘欄位(資本額、營業項目、登記現況)尚未逐項回頭核對原始頁面。
  2. 開放資料 API 的罕用字有被摘要工具誤讀的實例。本次查核中,「慕渴」曾被誤讀為「暮渴」、「龔建嘉」曾被誤讀為「阮建嘉」、代工廠負責人姓氏「蕭」曾被誤讀為「蔡」。三次誤讀均已用原始 JSON 逐字元校正。教訓:中文專有名詞不要經過任何摘要層,一律取原始回傳值。
  3. 兩個官方來源的設立日期不同:商工登記載核准設立 2015 年 3 月 5 日,財政部稅籍登記載設立 2015 年 3 月 9 日。差 4 日,屬兩套登記程序的時間差,非矛盾,但引用時應指明出處。

五、個人資料處理原則

本報告對自然人採兩套規則:

  • 以公司負責人、法定代理人、董監事身分出現者:具名。理由是這些身分本身即為公開登記事項。
  • 以自然人當事人身分出現者(員工、個人債務人、連帶保證人):僅記姓氏,餘以「○○」表示,並保留案號以供必要時回溯。

六、報告用途限定

用途限定

本報告係就查核基準日之公開資料所為之書面篩查,供委託人內部風險評估使用。本報告不是法律意見,不是信用評等,不構成任何交易建議,亦不保證所載事實於基準日後仍為真實。

第一層 品牌端主體識別

一、法人基本資料

慕渴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事項
欄位內容核實等級
公司名稱慕渴股份有限公司一級|商工登記
統一編號24942234一級
代表人龔建嘉一級
資本總額新臺幣 50,000,000 元一級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 44,417,450 元一級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二段 312 號 10 樓一級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一級
核准設立日期2015-03-05一級
最後核准變更2026-06-15一級
登記現況核准設立一級
稅籍設立日期2015-03-09一級|稅籍登記

解讀:登記現況為「核准設立」,即公司存續中,非解散、撤銷或廢止。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距查核基準日僅約兩個半月,顯示登記事項有在維護,非長年未動的休眠公司。

二、營業項目分析

慕渴登記之所營事業共 17 項: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業、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食品什貨批發業、飼料批發業、動物用藥品批發業、食品添加物批發業、農產品零售業、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飼料零售業、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業、食品添加物零售業、無店面零售業、國際貿易業、其他顧問服務業、生物技術服務業,及「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財政部稅籍登記之行業別則為:禽肉批發、畜肉批發、乳製品(奶粉除外)零售等。

關鍵發現

兩套官方登記中,沒有任何一項是製造業。 在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中,食品製造屬 C 大類;慕渴登記的全部落在 F(批發及零售業)、I(專業服務業)與 IG(技術服務業)。

白話

這家公司在法律上登記的,是「買賣東西、提供顧問」,不是「生產東西」。也就是說,它從來沒有打算自己蓋工廠。這與品牌自述「自己不設廠、委託代工」的說法互相印證。

方法論價值:查一家公司到底自己做不做,最便宜的客觀指標就是翻它的營業項目登記有沒有製造業。這一步不花錢、不需要授權、三十秒可完成,卻能直接決定「要不要往下找代工廠」。建議列入日後所有供應鏈調查的第一步。

三、股權與董監事結構(一層穿透)

商工登記所載董監事名單如下。股份有限公司之「出資額」欄位實為持有股數,非金額。

董監事名單 經官方原始頁面確認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持股(股)
董事長龔建嘉秀原企業有限公司1,778,700
董事林曉灣灣灣有限公司404,675
董事郭哲佑溢恩有限公司251,066
董事林詠翔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21,333
董事樺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本身擔任董事)307,125
監察人王健安0

當屆任期:114 年 6 月 26 日至 117 年 6 月 25 日2025-06-262028-06-25
一級|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原始頁面,2026-09-01 人工調閱並截圖存證

法人股東反查(一層穿透)

五家法人股東之登記事項
法人統一編號代表人資本總額設立日期所在地
秀原企業有限公司09492879龔建嘉500 萬元1984-09-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311號11樓之1
灣灣有限公司52531535林曉灣50 萬元2017-01-11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1號11樓
溢恩有限公司66446236郭哲佑50 萬元2017-01-17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1段291巷15號4樓
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12292039林詠翔30 億元1980-08-22臺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7號8樓
樺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8567961賴淑芬3 億 7,080 萬元2007-01-25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2段69號4樓

一級|商工登記開放資料

三點研判(推論,非查得事實)

  1. 01 兩家董事持股公司的設立日期相差僅六天

    灣灣有限公司與溢恩有限公司設立於 2017-01-112017-01-17,資本額同為 50 萬元,代表人各即為慕渴的該席董事。此一組合的特徵與「為持股與董事席次而設立之載體公司」相符。三級|推論 此種安排本身合法且常見,但在盡職調查上意味著:這兩席董事背後的真正出資者,需要再往上穿透一層才看得到,而有限公司的股東名冊不公開。

  2. 02 董事會中有兩家實體產業法人

    大江生醫(資本額 30 億元)與樺美食品(資本額 3.7 億元)。實體產業法人願意佔董事席次,通常代表策略性投資而非單純財務投資。大江生醫是否為上市(櫃)公司、其持股是否達應公告門檻,本次未查,應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核對。

  3. 03 監察人持股為 0,且可能同時是公司的訴訟代理人

    監察人王健安持股為 0,且在前述商標行政訴訟中,慕渴的訴訟代理人之一亦名為「王健安律師」。若為同一人,即為「公司之監察人同時為公司之訴訟代理人」。此非違法,公司法未禁止,但監察人的職權是監察業務與財務,與受任為公司利益進行訴訟的角色存在潛在的獨立性張力,宜在盡職調查中記錄。三級|二人是否同一人未經查證

董監事合計持股 3,062,899 股。若以實收資本額 44,417,450 元、每股面額 10 元計,總股數為 4,441,745 股,則董監持股比例約 69.0%三級|面額 10 元為假設,未經章程核對

兩個資料源曾記載不一致,已由官方原始頁面解決

本次以兩個不同的商工登記鏡像平台查詢,曾得到兩份不同的董監事名單2026 年 9 月 1 日人工開瀏覽器至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以統一編號 24942234 調閱「董監事資料」原始頁面並截圖存證,歧異已解決。

歧異與裁決
欄位來源 A(company.g0v.ronny.tw)來源 B(opengovtw.com)官方原始頁面(採認)
大江生醫指派之代表人林詠翔張睿邗林詠翔
第五席董事樺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活水社企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樺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龔建嘉等三人之所代表法人秀原企業、灣灣、溢恩未載秀原企業、灣灣、溢恩
六席持股數如上表與來源 A 逐欄相符
裁決結果

來源 A 為正確,來源 B 為改選前之舊快照。 本章前述董監事表格全部經官方頁面確認,核實等級自二級|第三方鏡像升級為一級|官方原始頁面

官方頁面另提供而兩個鏡像均未載的一項資訊

最近一次登記當屆董監事任期:114 年 6 月 26 日至 117 年 6 月 25 日。

該頁並載有警語:「有關董監事當屆任期,為公司辦理董監事登記時所提供之資訊,並非法定登記事項,且可能因公司是否進行改選而有變動。如需再行確認者,請另洽該公司或登記主管機關查詢。」一級|官方頁面警語原文

這項資訊解釋了兩個鏡像為什麼會差:現任董事會於 2025 年 6 月 26 日就任,來源 B 的快照停在該次改選之前。「活水社企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張睿邗」研判為前屆董事會成員,而非現任。三級|推論;可循該頁「歷史資料」頁籤查證

這件事本身就是一條方法論教訓

使用第三方鏡像查公司登記時,至少要用兩個獨立鏡像交叉比對,且最終一定要回到官方原始頁面。若本次只查一個鏡像,就會把一份改選前的董事名單當成現況寫進報告,而且完全不會察覺。

本次的處理流程可作為往後的標準作業:兩個鏡像交叉 → 發現歧異 → 全部保留、不擅自選邊 → 人工調閱官方頁面 → 截圖存證 → 升級核實等級。從發現到解決,官方頁面只花了幾分鐘。

附帶發現(下次可用)

findbiz 的公司頁面除「公司基本資料」「董監事資料」外,另設有「工廠資料」「歷史資料」「法人董監網絡試用版」等頁籤。其中「法人董監網絡」正是下方所稱「穿透天花板」的部分解方,「歷史資料」則可用於查證前屆董監事組成。本次未逐一調閱,列為後續動作。

穿透的天花板

本次只能穿透到董監事及其代表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完整股東名冊不屬公開登記事項,非股東無從調閱。真正的實質受益人(UBO)在台灣的公開資料體系中查不到,這是結構性限制,不是查核不足。

供應鏈三層鏈條總表

第一層 慕渴股份有限公司(品牌「鮮乳坊」) 股份有限公司 · 品牌經營、通路鋪貨;無製造能力
零售通路:全聯、全家、家樂福、主婦聯盟、聖德科斯(依牧場分流上架)
第二層 中華民國農會台農鮮乳廠 農會附屬事業,非公司 · 生乳加工、殺菌、充填
核實等級:二級(代工關係)/一級(主體登記)
第三層 豐樂、嘉明、幸運兒、許慶良、雙福、桂芳 六牧場 自然人經營之牧場 · 生乳供應

通路與牧場的對應關係(依品牌官方揭露):豐樂牧場對應全聯、聖德科斯、主婦聯盟;嘉明與桂芳對應全家;許慶良與幸運兒對應家樂福。一級|品牌官方社群貼文

第二層 代工層查核

一、主體識別:它不是一家公司

中華民國農會台農鮮乳廠 稅籍登記
欄位內容核實等級
財政部登記營業人名稱中華民國農會台農鮮乳廠一級|稅籍登記
統一編號77231269一級
總機構統一編號57206805(中華民國農會)一級
組織別「其他」(非公司組織)一級
資本額0一級
設立日期1992-07-29一級
負責人姓氏一級
營業(工廠)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十三路一、二號一級
行業別085012 鮮乳、調味乳製造;085015 發酵乳製造;085099 其他乳品製造一級

其總機構「中華民國農會」之登記:統一編號 57206805、資本額 1,000 萬元、設立 1993 年 5 月 13 日、行業別 942400 農民團體、地址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吉峰西路 68 號、負責人姓氏亦為「蕭」。一級|財政部稅籍登記

本次調查最重要的結構性發現

台農鮮乳廠不是一家公司,它是中華民國農會的分支機構(稅籍上的總機構欄位直指農會本會)。

二、法源:農會為什麼可以開乳品工廠

以下條文均查證自全國法規資料庫《農會法》原文(pcode M0090001)。一級|法規原文

  • 第 2 條:「農會為法人。」→ 農會是依《農會法》成立的法人,不是依《公司法》設立的公司。
  • 第 4 條第 1 項第 8 款:農會任務包括「農畜產品之運銷、倉儲、加工、製造、輸出入及批發、零售市場之經營」。→ 這就是農會開設乳品加工廠的法律依據。
  • 第 3 條: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法條文字尚未隨 2023 年組織改造更新為「農業部」,實務上應以現制認定。
  • 第 39 條:「農會經濟事業、金融事業、保險事業及農業推廣事業之會計分別獨立,並應編造年度預決算,報告會員(代表)大會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有決算,但只給會員大會與主管機關,不對外公開
  • 第 45 條:「農會經營不善、虧損嚴重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經中央主管機關之核准,停止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職權,並予整理。」
白話

你查不到台農鮮乳廠的財務報表,不是因為它藏起來,而是因為法律上它根本不必公開。它的帳送給農會的會員大會與農業部,一般人與交易相對人都看不到。

這在盡職調查上的三個後果

  1. 查不到公司登記。它沒有董監事名單、沒有資本額、沒有股權結構可以穿透。上一章對慕渴做的股權分析,在這裡完全無法複製。
  2. 查不到財務報表。既非公開發行公司,也非依公司法應辦理財報公告者。
  3. 它的責任財產與農會本體混同。作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法人,其債務終局歸屬於中華民國農會。對債權人而言這其實是加分(求償對象是全國性農民團體而非一家工廠),但也意味著單看工廠的營運狀況無法判斷其清償能力。

替代查核路徑(本級未執行):《農會法》第 39 條的決算既須報主管機關備查,即存在於農業部的檔案中,理論上可循《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閱覽。是否核准、範圍如何,需個案判斷。

三、生產資格:產銷履歷驗證

產銷履歷驗證紀錄
欄位內容
農產品經營者中華民國農會台農鮮乳廠
組織代碼790028
驗證品項牛乳
驗證制度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
驗證機構農科院
驗證有效日期2028-09-26
最近查驗紀錄第 2 次展延查驗(2025-09-15)、第 4 次追蹤查驗(2024-08-27
聯絡電話04-23590902

一級|農業部台灣農產品產銷履歷網

正面訊號

驗證在有效期內,且有連續的追蹤與展延查驗紀錄。這足以反證「空殼工廠」的可能性,因為空殼廠通過不了實地查驗,也不會有連年的追蹤紀錄。

四、訴訟與債權紀錄

4.1 六千四百八十萬元的呆帳,以及六週後的破產

以下為裁判書原文所載事實,時序完整:

時序:從支付命令到破產宣告
日期事件案號
2024-12-18台農鮮乳廠聲請對呈禾康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法院命補正臺北地院 113 年度司促字第 17466 號
2024-12-24支付命令核發:「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陸仟肆佰捌拾萬陸仟肆佰壹拾參元」(64,806,413 元)及法定利息同上
2025-02-04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呈禾康股份有限公司破產。」 聲請人即債務人自己(法定代理人陳健明)臺北地院 113 年度破字第 26 號

一級|裁判書原文

債務人背景(一層關聯查核)

  • 呈禾康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總額與實收資本額均為 6,000 萬元,設立於 2017 年 5 月 22 日,登記地址臺北市大同區環河北路 1 段 365 號 6 樓,營業項目全為食品什貨、飲料、食用油脂等批發及零售業,即一家食品經銷商。最後核准變更 2025 年 6 月 19 日。一級|商工登記
  • 破產管理人為范惇律師,破產程序進行中,其於 2025 至 2026 年間持續代表破產財團對外追討應收帳款(多筆支付命令)。一級|裁判書原文
  • 該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陳健明,另同時為明韋行銷有限公司、花果村國際行銷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凱基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曾對上開三家公司及陳健明等人聲請假扣押。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亦分別以清償借款、返還消費借貸款為由對呈禾康及其負責人起訴。一級|裁判書原文
這條鏈揭示的事實

台農鮮乳廠拿到執行名義(支付命令)之後六個星期,債務人就進入破產程序。支付命令在破產宣告後不能單獨對破產財團強制執行,該筆 6,480 萬元實質上轉為破產債權,回收率取決於破產財團的分配結果,而該財團同時面對至少兩家銀行與一家租賃公司的債權。

對商業調查實務的意義:一家公司開始密集對客戶聲請支付命令,往往不是它變強勢了,而是它已經收不到錢。支付命令的聲請紀錄,是公開資料中最早出現的倒帳訊號之一,比財報早、比新聞早。

4.2 台農鮮乳廠自己也被聲請支付命令

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促字第 32972 號:債權人玉闕股份有限公司對債務人中華民國農會台農鮮乳廠請求給付 35 萬元及法定利息(2024-11-13 命補正,2024-11-28 核發)。一級|裁判書原文

評估:金額相對於該廠規模甚小,單筆難以構成財務警訊,但與 4.1 併觀,顯示該廠在 2024 年下半年同時處於「對外追討巨額」與「被人追討小額」的狀態。

4.3 勞資訴訟:兩組員工、跨越八年

第一組(蕭姓員工):案由為請求恢復原職務及更正考核,另有撤銷懲戒處分事件。

第一組 審級與案號
審級案號備註
一審臺中地院 107 年度勞訴字第 144 號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08 年度勞上字
三審最高法院 109 年度台上字第 2358 號該員受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
另案一審臺中地院 110 年度勞訴字第 138 號撤銷懲戒處分等;113 年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由該員負擔
保全程序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3 年度勞全字第 3 號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第二組(洪姓員工):案由為給付退休金等。

第二組 程序與狀態
程序案號日期與狀態
補繳裁判費臺中地院 114 年度勞補字第 124 號2025-04-22,被告法定代理人載為黃瑞吉
本案臺中地院 114 年度勞訴字第 127 號2026-03-18 裁定再開言詞辯論,訂 2026-04-22 續行;被告法定代理人已改載蕭漢俊

一級|裁判書原文

評估:兩組案件橫跨 2018 至 2026 年,且第二組在本報告基準日仍在審理中。恢復原職務、撤銷懲戒處分、給付退休金三種案由,指向的是人事管理與退休金制度層面的爭議,而非單一偶發衝突。對供應鏈而言,勞資訴訟纏訟的加工廠在人力調度與產線穩定度上存在不確定性。

4.4 法定代理人異動

以裁判書所載為準:2025 年 4 月為「黃瑞吉」,2026 年 3 月為「蕭漢俊」。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現任負責人姓氏為「蕭」,與後者一致。二個獨立來源交叉相符。一級|裁判書+稅籍登記

評估:負責人異動本身中性,但發生在該廠面臨 6,480 萬元呆帳與多起勞資訴訟的同一時期,時序值得記錄。本報告不推斷兩者有因果關係。

4.5 勞動法令裁罰紀錄:主管機關已開罰 30 萬元

2026 年 9 月 1 日以瀏覽器自動化查詢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查得兩筆

中華民國農會台農鮮乳廠 勞動法令裁罰
公告日處分日處分字號負責人違反法規主管機關記載之違法內容罰鍰備註
114/09/04114/07/04台中市府授勞動字第 1140196427 號蕭漢俊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未依限給付勞工舊制退休金」300,000 元行政救濟中
113/01/10112/12/12台中市府授勞檢字第 1120363587 號黃瑞吉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未載

一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2026-09-01 查詢 上表「違反法規內容」欄為主管機關自己的記載,本報告逐字引用,非本報告對法條內容的詮釋。

  1. 01 這筆 30 萬元罰鍰與 4.3 節的退休金訴訟是同一件事的兩條線

    臺中地院 114 年度勞訴字第 127 號(洪姓員工請求給付退休金,2026 年 4 月仍在審理)是民事線;台中市政府這筆勞基法第 55 條裁罰是行政線。主管機關已經認定違法並開罰,這使原本只是「有人在告」的爭議,升級為「主管機關已作成不利處分」。證據份量完全不同。

  2. 02 「行政救濟中」代表處分尚未確定

    該廠不服,已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引用時必須連同這三個字一起寫,不得逕稱「已受罰」

  3. 03 負責人異動的時點被夾得更緊了

    112/12/12 處分載黃瑞吉、114/07/04 處分載蕭漢俊;對照 4.3 節的裁判書(2025-04-22 仍載黃瑞吉、2026-03-18 已載蕭漢俊),異動發生在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7 月 4 日之間。這是三個獨立官方來源交叉出來的結論。

品牌端(慕渴)之查詢結果:以「慕渴」為關鍵字查詢,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工會法、就業服務法、勞工退休金條例五類全部 0 筆一級|同上 以「中華民國農會」查詢,除上開兩筆外無其他紀錄。

本次查核建立的一條硬紀律:任何自動化查詢都必須跑對照組

本次第一輪查詢「台農鮮乳廠」曾回傳「查無資料」。之後以「中華電信」做對照組,查得 10 頁勞基法與 10 頁職安法紀錄,證明查詢機制正常;回頭重查「台農鮮乳廠」,就出現了上面這兩筆。第一輪的「查無資料」是頁面導覽被打斷造成的假陰性。

若沒有跑對照組,這份報告會寫下「查無勞動法令裁罰紀錄」,一個完全錯誤、而且方向對受查對象有利的結論。在工商徵信裡,假陰性比查不到危險得多:查不到會讓人繼續查,假陰性會讓人停下來。

五、環境裁罰紀錄

透明足跡(環境部污染源公開資料聚合平台)就統一編號 77231269 列有兩組列管編號 B2301771B2302278(均位於臺中工業區,乳品製造業),並列 2008 至 2024 年間 12 筆環境裁罰,涉《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罰鍰合計約新臺幣 33.7 萬元。二級|第三方聚合平台

重要辨析

B 開頭的編號是環境部的污染源列管編號,不是經濟部的工廠登記編號(後者通常為 8 碼數字)。兩套系統不可混用。本次未能取得經濟部工廠登記公示資料之原始頁面(該系統為動態查詢表單)。

評估:16 年間 12 筆、平均每筆約 2.8 萬元,屬乳品加工業常見的廢水與空污類例行違規量級,未見重大污染事件。此項不列為 red flag,但顯示該廠有實質、長期的生產活動,這一點與產銷履歷紀錄互相印證。

六、代工客戶集中度

已具名之代工客戶
客戶來源核實等級
心樸鮮乳(美廉社自有品牌)多家媒體交叉報導二級
鮮乳坊主婦聯盟商品規格頁「代工廠」欄;ETtoday ESG 專題二級|二個獨立來源
崙背、貓耳干、燕巢、他里霧等地名小農品牌工商時報 2022-08-06二級
85 度 C、多那之、肯啃、珍煮丹該廠官方部落格自述二級|業者自述

工商時報 2022 年 8 月 6 日報導另稱:該廠代工品牌總計 18 個,為「國內玻璃瓶裝保久乳生產量最大的加工廠」,亦為「代工小農鮮乳品項最齊全的單位之一」。二級|單一媒體 18 個代工品牌中,本次僅具名查得約 9 個,其餘未查得。

議價地位不對等

客戶分散度高(至少 18 個品牌、橫跨鮮乳與飲料通路),單一客戶流失對該廠的衝擊有限。但反向來看,這正是品牌端的風險:對台農而言鮮乳坊只是十八分之一,對鮮乳坊而言台農是目前唯一已知的代工廠。議價地位不對等,且斷鏈風險不對稱。

七、財務歷史(媒體來源,僅供參考)

工商時報 2022 年 8 月 6 日報導載:該廠月產量由過去每月 300 至 400 噸增至報導當時每月 2,000 餘噸;營業額 2016 年 4.76 億元、2021 年 9.34 億元;並稱該廠曾累積虧損逾 8 億元、連年虧損近 20 年,2018 年起由廠長林志青接手後轉虧為盈。二級|單一媒體,無官方財報可交叉核對

使用限制

以上全部是單一媒體報導的數字,距查核基準日已四年,且如本章第二節所述,該廠的決算依法不公開,無任何官方管道可以驗證這些數字。列入報告是因為「曾長期鉅額虧損」屬重大事項,不宜因無法驗證而略去;但不得作為授信或交易決策的財務依據

第三層 原料層

六家契約牧場
牧場縣市經營者公開資訊
豐樂牧場彰化縣福興鄉未公開第一支鮮乳來源;已獲動物福利標章
嘉明牧場雲林縣崙背鄉陳姓,2019 年交棒經營團隊全乾草飼養
幸運兒牧場雲林縣崙背鄉陳姓夫婦已獲動物福利標章
許慶良牧場雲林縣崙背鄉許姓兩度獲五梅獎
雙福牧場嘉義縣民雄鄉未公開
桂芳牧場臺南市柳營區未公開(兩代傳承)全家超商首個「認養牧場」

一級|品牌官方合作牧場頁

資訊落差

六家牧場的乳牛頭數與每日供乳量全部未公開。這是原料層評估的核心缺口,沒有這兩個數字,就無法判斷這條供應鏈的產能上限,也無法評估任一牧場退出時的衝擊。

為什麼原料層反而最透明:牧場的名稱、地點、經營者故事被品牌主動攤在官網上,因為「可溯源」正是品牌賣的東西。但攤開的是故事,不是產能。品牌自願揭露的內容,永遠選在對它有利的一側。

盡職調查上的限制:牧場為自然人經營之農場,非公司組織,無商工登記可查、無財報、無訴訟紀錄可循關鍵字檢索(自然人姓名檢索會撈出大量無關同名案件)。本級查核對第三層實質上只能接受品牌方的說法,這是本報告最弱的一環,必須誠實標示

品牌端訴訟與監管紀錄查核

一、訴訟紀錄全表

檢索關鍵字:「慕渴股份有限公司」(8 筆)、「龔建嘉」(6 筆)、「鮮乳坊」(10 筆)。檢索日期 2026 年 8 月 3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全部命中案件
案號日期案由慕渴之地位結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1 年度行商訴字第 32 號2022-11-23商標異議參加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對慕渴不利)
最高行政法院 112 年度上字第 44 號2023-03-09商標異議上訴人上訴駁回,訴訟費用由慕渴負擔
臺北地院 108 年度司促字第 4811 號2019-04-02支付命令債權人王老吉茶館股份有限公司應清償 148,145
士林地院 111 年度司票字第 2792 號2022-03-23本票裁定聲請人羽上娛樂有限公司簽發之本票准予強制執行
臺北地院 111 年度司促字第 13187 號2022-09-12支付命令債權人王○○應清償 125,472 元,利息自 2021-12-21 起算
新北地院 112 年度司催字第 776 號2023-10-17公示催告發行公司慕渴股票 41,250 股辦理公示催告
新北地院 113 年度除字第 48 號2024-02-23除權判決發行公司同上股票之除權判決
新北地院 113 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 24 號2024-06-06聲請免責名列附表性質(債權人或雇主)未經確認,涉第三人個資,本報告不深究

一級|裁判書原文

二、三點解讀

2.1 從未成為金錢請求的被告

除商標行政訴訟外,慕渴在所有民事案件中一律是債權人或聲請人。查核期間未發現任何人向慕渴請求金錢給付、亦未見假扣押、強制執行或破產相關紀錄。

這在信用評估上的份量

企業信用最直接的公開指標,就是「有沒有人在告它要錢」。查無此類紀錄,是本次調查對品牌端最有力的正面發現。

2.2 三筆應收帳款訴追,債務人集中於同一組人

應收帳款訴追紀錄
案件債務人金額
108 司促 4811王老吉茶館股份有限公司148,145 元
111 司票 2792羽上娛樂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本票金額未載於裁定摘要
111 司促 13187王○○(自然人)125,472 元

後二案的債務人為同一自然人及其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屬同一組債務關係的兩路追討(一路對公司走本票裁定,一路對個人走支付命令)。

評估:金額都在十餘萬元量級,對一家實收資本 4,400 萬元的公司而言不構成財務風險。真正的資訊在行為模式:這家公司對 B2B 客戶的呆帳採取法律行動,而非默默打消。這是紀律的訊號,不是危機的訊號。

2.3 商標異議案:敗訴確定

「a2」商標異議案 四階段
階段結果
智慧財產局(110-09-30,中台異字第 1080450 號)慕渴勝:a2 商標於部分商品服務類別之註冊應予撤銷
訴願維持原處分(慕渴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 行商訴 32)翻盤: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慕渴敗)
最高行政法院(112 上 44)上訴駁回(不合法),慕渴敗訴確定,負擔訴訟費用

爭點:慕渴主張「a2」是「A2-β 酪蛋白」的通用簡稱,屬商品成分的說明性文字,不應由單一業者獨占。法院不採,理由是「a2」並非既有英文單字、字典查無其義,消費者需經一定程度的想像與推理才能連結到 A2-β 酪蛋白;且業界標示該成分的方式有多種(Organic A2 Half & Half、A2β-酪蛋白、100% A2、A2 Protein 等),不以「a2」為唯一必要用語,故該商標具先天識別性。

對供應鏈的實質影響

紐西蘭商 a2 牛奶公司的「a2」商標在台灣有效存續,涵蓋乳品、乳粉、嬰兒食品及其零售服務等類別。任何國產乳品業者若在包裝或行銷上使用「a2」字樣,即有侵害商標權之虞。 這是一項確定的、持續生效的營運限制。

三、七項官方查詢系統的最新狀態

8 月 31 日有七項官方查詢系統因採 JavaScript 動態表單或圖形驗證碼而無法送出查詢。9 月 1 日以瀏覽器自動化補查後,狀態更新如下

七項官方系統 查核進度
#系統目前狀態
1食藥署食品業者登錄(非登不可平台)未查 需圖形驗證碼
2食藥署違規食品廠商公布資料未查
3各縣市衛生局食安裁罰公告(無跨縣市統一入口)未查
4公平交易委員會裁決書資料庫未查
5政府電子採購網「拒絕往來廠商」未能確認 表單可送出,但對照組未過,不得記為查無
6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已完成 查得兩筆裁罰(見第伍章 4.5)
7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未查
不得誤讀為查無紀錄

對於狀態仍為「未查」或「未能確認」者,本報告的立場一律是「未查」,不是「無」。

負面媒體查核與產業風險

一、負面媒體檢索

依國際 EDD 慣例,本節須載明檢索的關鍵字與日期,使讀者能判斷檢索範圍是否充分。檢索日期均為 2026 年 8 月 31 日,語言為中文,範圍為搜尋引擎索引之公開網頁。

Adverse Media Screening 十組關鍵字
#關鍵字結果
1鮮乳坊 爭議無現行負面事件(詳下)
2鮮乳坊 檢驗查無不合格或裁罰報導
3鮮乳坊 下架檢索無所獲
4鮮乳坊 抗議檢索無所獲
5鮮乳坊 訴訟檢索無所獲(惟裁判書系統另有發現,見第柒章)
6慕渴 糾紛檢索無所獲
7龔建嘉 爭議無個人負面爭議
8鮮乳坊 缺貨有,但屬促銷搶購售罄(正面訊號)
9鮮乳坊 漲價無官方漲價新聞;有消費者對定價偏高之社群討論
10鮮乳坊 停售檢索無所獲

結論:十組關鍵字均未查得針對慕渴、鮮乳坊或龔建嘉的負面新聞事件(食安裁罰、下架召回、消費糾紛、群眾抗議等)。

一個必須排除的混淆

檢索「抗議/抵制」時會撈到「滅頂行動」相關報導,但該事件的對象是味全林鳳營,與鮮乳坊無關。乳品業的負面媒體檢索特別容易發生跨品牌污染,逐筆核對報導本文是必要工序。

一項待查的模糊線索

某商業媒體文章曾提及鮮乳坊創業過程中「物流合作商代收數百萬款項後捲款失蹤」。若屬實,鮮乳坊是受害方而非行為人。惟本次未能定位該報導的確切出處、年份與金額,列為待查,不採為報告事實三級|未經證實

二、創業初期的產業阻力

風傳媒等媒體報導載:2015 年創業初期,一家已談妥的乳品代工廠因受到業界壓力而臨時撤回合作,最後由中華民國農會旗下的台農鮮乳廠接手,才使產品得以問世。二級|媒體

這條十年前的舊聞,是理解本案供應鏈結構的鑰匙

它解釋了為什麼鮮乳坊的代工廠會是一家農會附屬事業,而不是民營乳品廠:當時願意接的只有它。這同時說明第伍章第六節所述的議價地位不對等,具有歷史成因而非偶然。

方法論意義:查供應鏈為什麼「長成這樣」,答案常常不在現在的資料裡,而在創業期的報導裡。舊聞不是過期資訊,是結構的成因。

三、正面事實與市場地位

正面事實彙整
項目內容核實等級
2015 年群眾募資flyingV「白色的力量:自己的牛奶自己救」,逾 5,000 位贊助者,募得約 608 萬元二級
2020 年群眾募資嘖嘖「台灣第一瓶 A2β 酪蛋白鮮乳」,未滿一日破 120 萬元目標,最終約 741 萬元二級
策略投資人大江生醫 2019 年 5 月入股約一成股份,合作開發優格飲二級|今周刊
B 型企業認證台灣首家取得 B Corp 認證之乳品品牌,連續 6 年維持二級|含品牌自述
米其林2019–2020 年獲選米其林指南(台灣)乳製品合作夥伴二級
營收(媒體轉述)2022 年逾 5 億元;2024 年(十週年報導)突破 10 億元;員工自 20 人增至 85 人二級|無財報可驗證
上市櫃輔導檢索無所獲,無跡象
一條本報告的推論

2020 年的募資案標的是「A2β 酪蛋白鮮乳」,而第柒章所載的商標敗訴案,爭的正是「a2」這個標識。兩者高度相關:慕渴在 2020 年推出主打 A2β 酪蛋白的產品,其後對紐西蘭商的「a2」商標提起異議並敗訴確定。這條時序關聯是本報告的推論,未見媒體直接連結。三級|推論

經營團隊:創辦人龔建嘉為大動物臨床獸醫師(中興大學獸醫系、台灣大學獸醫研究所),創業前服務全台約 35 個牧場、逾 6,000 頭乳牛。二級 共同創辦人林曉灣、郭哲佑現均為董事。一級|董事身分 二級|共同創辦人身分

一級旁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3 年度上易字第 283 號民事判決(給付貨款,2016-04-12)中,「龔建嘉」以乳牛獸醫身分具結作證,就青黴菌與青黴素之區別為專業陳述。該案爭點涉及牧場生乳品質檢驗。這份判決獨立佐證了其獸醫專業背景與在酪農產業的實務地位,且時點早於本次調查四年以上。一級|裁判書原文

四、市場地位的資訊缺口

市占率未查得

鮮乳坊本身的市占率未查得。可查得的市占數據僅涵蓋傳統四大乳廠,且兩組來源年份與數字不一致,依查證紀律並陳而不取中間值:

  • 一組:味全林鳳營曾達約 40%,2013 年食安風暴後跌至約 18%,現回升 20–22%;光泉約 22%。
  • 另一組(年份不明):味全 34.9%、統一 30.3%、光泉 19.1%、佳格 4.9%、其他 10.8%。

「其他」這一格就是鮮乳坊、四方鮮乳等小農品牌全部的空間。以此推估,單一小農品牌的市占率應在個位數以下。三級|推論

五、產業層級風險

5.1 ANZTEC 紐西蘭乳品零關稅已於 2025 年全面生效

《紐西蘭與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合作協定》的液態乳過渡期屆滿,配額外關稅(原每公斤 14 元)取消,紐西蘭液態乳進口轉為零關稅、無配額上限二級|多家媒體

衝擊路徑(媒體分析,二級):台灣鮮乳約六成供消費端、四成供 B2B(食品加工、咖啡、手搖飲)。B2B 端對價格最敏感,最可能轉用進口乳或冷凍濃縮乳,形成對國產乳的雙重擠壓。

對本案標的的意義:鮮乳坊的定位是高單價、強調牧場溯源的 B2C 品牌,理論上受衝擊小於低價 B2B 供應者;但其成本結構(見本章第六節)本就高於大廠,若整體國產乳需求萎縮而導致收購價與零售價脫鉤,其緩衝空間有限。三級|推論

5.2 國產鮮乳需求已見頂

  • 2023 年台灣人均鮮乳消費量約 22 公斤,為歷史高點,其後連續兩年下降二級
  • 有報導指出,統一企業 2025 年年報已刪除過往「本土生乳供不應求」的措辭,改稱鮮奶市場「成長放緩與需求疲軟」、「B2C 鮮乳市場停滯」。二級|媒體轉述年報 應直接調閱該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之年報原文才算一級。
  • 對照:整體乳品市場(含保久乳)仍在成長,總消費量自 2013 年約 38 萬公噸增至 2024 年逾 60 萬公噸。成長的是加工乳品,停滯的是鮮乳。二級

5.3 生乳收購價格的法定機制

以下條文查證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畜牧法》原文(pcode M0060023)。一級|法規原文

第 35 條第 1 項

中央畜產會得設置生乳價格評議委員會訂定乳品工廠生乳收購參考價格,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

兩處常被媒體寫錯的細節

(1)設置委員會的是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依同法第 25 條由中央主管機關捐助設立),不是農業部本身;(2)訂的是「參考價格」,不是法定強制價格。媒體報導常略去「參考」二字,會誤導讀者以為收購價由政府定死。

第 35 條第 2 項另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或設置生乳檢驗單位,作為解決廠農雙方品質檢驗爭議的依據。

農業部網頁另載,實務上每年議價一次、依季節分三段計價,基礎價格區間約每公斤 21.8429.34 元,乳廠得依品質與季節另行加價每公斤 2 至 5 元。一級|農業部全球資訊網 對照零售端每公升約 97 元的售價,價差主要落在加工與通路環節。二級

5.4 三條法律,同一個結構:政府查得到,民間查不到

這是本報告在法規查證過程中最重要的發現。《畜牧法》第六章「乳業管理」另有兩條與供應鏈調查直接相關:

第 34 條第 1 項

中央及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請乳品工廠提供生乳來源與數量,製造、加工、分裝、銷售及庫存之乳品產銷資料,乳品工廠不得拒絕

第 36 條

為維持牛、羊乳與乳品產銷平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輔導廠農雙方訂定生乳買賣契約,並將契約數量彙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把這兩條與前面查到的兩條並列,模式就出來了:

四部法律、同一種揭露結構
法源政府握有的資料對外公開?
《畜牧法》第 34 條乳品工廠的生乳來源與數量、產銷與庫存資料
《畜牧法》第 36 條廠農雙方生乳買賣契約的數量
《農會法》第 39 條農會各項事業的年度預決算 僅報主管機關備查
《食安法》第 22 條第 4 項只標示國內負責廠商者的實際製造廠商 僅開放其他主管機關查閱
台灣供應鏈調查的結構性天花板

本案查不到的四樣東西,代工廠的財務、生乳的實際流向、契約數量、委製關係,沒有一樣是因為業者藏得好,全部是因為法律把揭露對象設定為主管機關而非公眾

這在實務上意味著什麼:碰到這四類資訊時,繼續在網路上搜尋是浪費時間,正確的下一步是判斷「值不值得走《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能不能查到,取決於法律怎麼設計揭露對象,而不是取決於調查技巧。 這條認識可以省下大量無效工時。

5.5 一項待查證的法規變動

未經官方源頭驗證

有媒體報導稱「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僅取得農業部鮮乳標章的國產乳品,才能標示為『鮮乳』」。若屬實,這是對整個產業標示規則的重大變動,且生效日已在本報告基準日之前

但本次僅取得單一媒體轉述,未能核對農業部原始公告或法規原文,依查證紀律不得引用於正式文件。二級|待官方源頭驗證

附帶一提,《畜牧法》第 22 條第 2 項已授權:「為健全本土乳業發展及乳品產銷制度,相關乳業管理規則及輔導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一級|法規原文 上述新制若存在,其法源可能出於此。但這是推論,不是查證。三級

六、供應鏈集中度(品牌端自陳的成本結構)

創辦人受訪時公開陳述的三項數字,對理解這條供應鏈的脆弱點很有幫助:二級|媒體專訪

  1. 鮮乳坊無自有加工廠,採委外殺菌包裝。自建工廠的門檻是牧場日產能須達 50 公噸生乳才符合經濟效益。
  2. 其製造成本比擁有自有工廠的食品大廠高出約 50%
  3. 生乳採收後兩天內必須送滅菌,物流成本比大廠高出約 20 至 25%

評估:這三個數字說明鮮乳坊的商業模式在成本端天生吃虧,其溢價必須由品牌價值支撐。一旦市場進入需求疲軟階段(見 5.2),品牌溢價的支撐力就是關鍵變數。

已發生與未發生的區分

已發生:ANZTEC 零關稅(2025)、國產鮮乳需求連續兩年下降。

未發生:本次未查得任何鮮乳坊產能瓶頸、更換代工廠或契約牧場退出的公開報導。查得的唯一牧場異動是正面方向:2018 年許慶良牧場原契作對象為味全、義美,合約到期後轉與鮮乳坊合作。二級

供應鏈集中度風險(六家牧場、疑似單一代工廠)屬結構性推論,非已發生事件,兩者在報告中不得混為一談。三級|推論

風險矩陣

十三項風險 依嚴重度標色
編號風險項目層級嚴重度證據強度說明
R-1代工廠 6,480 萬元債權之債務人已破產第二層一級支付命令核發六週後債務人破產;同一財團另有銀行與租賃公司債權人
R-2品牌端無自有產能,代工來源單一第一層中高一級三級營業項目無製造業(一級);僅查得一家代工廠(推論其為唯一,未經證實)
R-3代工廠勞資訴訟跨越八年且仍在審理第二層中高
自「中」上修
一級兩組員工、五個以上案號,第二組 2026 年 4 月續行辯論;同一標的另有主管機關 30 萬元裁罰(見 R-14),證據份量由「有人在告」升級為「主管機關已認定違法」
R-14代工廠遭勞基法 §55 裁罰 30 萬元,行政救濟中第二層中高一級台中市府 114-07-04 處分「未依限給付勞工舊制退休金」;尚未確定,該廠不服提起救濟
R-15代工廠職安法裁罰一筆第二層一級台中市府 112-12-12 處分,違反職安法 §6 I「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罰鍰未載
R-4代工廠負責人於一年內異動第二層中低一級黃瑞吉→蕭漢俊;與呆帳、訴訟同期發生,因果未經證實
R-5代工廠財務不可查證,且曾長期鉅額虧損第二層二級農會法第 39 條決算不公開;累虧逾 8 億之說僅有單一媒體來源
R-6「a2」商標權屬他人且有效存續第一層中低一級敗訴確定;構成國產乳品業者的行銷用語限制
R-7兩席董事由設立日相差六天的小型公司持有第一層三級與持股載體特徵相符;真正出資者無法穿透
R-8原料層產能資訊全部未公開第三層中低一級六牧場之乳牛頭數與日供乳量皆未公開,無法評估產能上限
R-9代工廠 16 年 12 筆環境裁罰第二層二級合計約 33.7 萬元,屬產業常見量級;不列為主要風險
R-10ANZTEC 紐西蘭乳品零關稅已生效產業層中高二級2025 年全面生效,液態乳零關稅無配額;B2B 通路首當其衝
R-11國產鮮乳需求連續兩年下降產業層二級2023 年人均消費見頂後回落;同期整體乳品市場仍成長,衰退集中在鮮乳
R-12品牌端成本結構天生偏高第一層二級|業者自陳製造成本高約 50%、物流成本高 20–25%,溢價須靠品牌價值支撐
R-13疑有 2026-07-01 鮮乳標示新制產業層未能評級二級待驗僅單一媒體轉述,未核對官方公告;若屬實則已生效

結論

一、對本次調查目的的回答

供應鏈三層已完整還原,且每一層的法人身分都取得官方登記佐證:品牌端是依公司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代工層是依農會法成立之法人的分支機構,原料層是六家自然人經營的牧場。三層的名字、地址、法律性質都查得到。

但真正的答案不在「鏈長什麼樣」,而在風險如何分布

核心結論

三層之中,風險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明顯集中在中間那一層。

二、為什麼風險會堆在代工層

這與直覺相反。一般人查供應鏈時會盯著品牌(因為看得見)或原料(因為有食安聯想),但本案的證據指向另一邊:

三層的查得與查不得
層級查到什麼查不到什麼
品牌端從未被訴請求金錢、無勞動法令裁罰、無負面媒體事件;民事案件中一律居債權人地位財務報表、完整股東名冊
代工層6,480 萬元債權之債務人已破產、勞基法 30 萬元裁罰(行政救濟中)、職安法裁罰、12 筆環境裁罰、八年勞資訴訟、負責人異動決算與財務狀況(依法不公開)
原料層牧場名稱、地點、部分經營者乳牛頭數、日供乳量、契約條件

代工層之所以成為風險的堆積處,有一個結構性的原因:它恰好是三層之中最不透明的一層。它不是公司,沒有董監事名單可查、沒有股權結構可穿透、沒有財報要公開。第參章對品牌端做的那套股權穿透,在這裡完全無法複製。

換句話說,這條供應鏈上資訊最少的一環,正好是問題最多的一環。這不是巧合,而是兩者共用同一個成因:農會附屬事業的法律地位,既讓它不必對外揭露,也讓它長年不受市場紀律的直接檢視(媒體報導稱其曾連年虧損近二十年)。

三、這條鏈上的兩個不對稱

第一個是議價地位的不對稱。 對台農鮮乳廠而言,鮮乳坊是十八分之一;對鮮乳坊而言,台農是目前唯一已知的代工廠。同一段關係,兩邊的份量完全不同。

第二個是斷鏈風險的不對稱。 承上,若這段關係中斷,台農損失十八分之一的訂單,鮮乳坊則失去全部產能,而它的營業項目登記裡沒有任何一項製造業,短期內無法自建。創辦人自陳自建工廠的門檻是牧場日產能須達 50 公噸生乳,這個門檻目前顯然未達。

兩個不對稱都不是新形成的

第捌章查到的創業初期報導顯示,2015 年一家已談妥的民營代工廠因業界壓力撤回合作,最後由這家農會工廠接手。當年願意接的只有它,這個處境在公開資料上看不出已經改變。

四、產業逆風如何放大上述結構

前述三節談的是這條鏈自身的體質,第捌章第五節談的則是它所處的環境,兩者疊在一起才是完整的圖像:

  • 紐西蘭乳品零關稅已於 2025 年全面生效,且無配額上限。這不是預測,是已發生的事實。
  • 國產鮮乳人均消費量在 2023 年見頂後連續兩年下降,而同期整體乳品市場仍在成長,衰退明確集中在鮮乳。
  • 品牌端自陳其製造成本較大廠高約 50%、物流成本高 20 至 25%,溢價完全依賴品牌價值支撐

三者相加的意義是:這條鏈原本就靠品牌溢價彌補結構性的成本劣勢,而市場正進入需求疲軟階段,同時進口低價乳的門檻被移除。緩衝空間在縮小,而不是擴大。

五、對委託決策的意義

如果本次調查的目的是決定要不要與鮮乳坊建立供貨或通路合作關係,本報告的證據支持有條件往來(條件見第壹章第四節),理由可以歸結為三句話:

  1. 01 要防的不是這家公司,是它背後那家工廠

    品牌端的信用紀錄是本次調查最乾淨的部分;風險在它無法控制、也無法快速替換的上游。

  2. 02 要問的不是「他有沒有問題」,是「他斷鏈的時候有沒有備援」

    這是目前公開資料完全回答不了、只能向對方直接求證的一題。

  3. 03 要記得市場正在變

    本報告所載的財務與市場數字多為 2022 至 2024 年之媒體轉述,而產業結構在 2025 年發生了實質變化。基準日之後的事實,本報告不予保證。

附錄 A來源清單

法規(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本次逐條核對)

裁判書(司法院裁判書系統,以 JID 標示)

  • 最高行政法院 112 上 44 TPAA,112,上,44,20230309,1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1 行商訴 32 IPCA,111,行商訴,32,20221123,2
  • 臺北地院 113 司促 17466 TPDV,113,司促,17466,20241224,3(另 ,20241218,2 為補正裁定)
  • 臺北地院 113 破 26 TPDV,113,破,26,20250204,1
  • 臺中地院 113 司促 32972 TCDV,113,司促,32972,20241128,2
  • 臺中地院 114 勞訴 127 TCDV,114,勞訴,127,20260318,1
  • 臺中地院 114 勞補 124 TCDV,114,勞補,124,20250422,1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3 勞全 3 TCHV,113,勞全,3,20240308,1
  • 最高法院 112 台聲 1022 TPSV,112,台聲,1022,20231019,1
  • 臺中地院 113 司他 231 TCDV,113,司他,231,20240704,1
  • 臺中地院 113 司聲 575 TCDV,113,司聲,575,20240430,1
  • 臺北地院 108 司促 4811 TPDV,108,司促,4811,20190402,1
  • 臺北地院 111 司促 13187 TPDV,111,司促,13187,20220912,1
  • 士林地院 111 司票 2792 SLDV,111,司票,2792,20220323,1
  • 新北地院 112 司催 776 PCDV,112,司催,776,20231017,1
  • 新北地院 113 除 48 PCDV,113,除,48,20240223,1
  • 新北地院 113 消債職聲免 24 PCDV,113,消債職聲免,24,20240606,1
  • 臺北地院 114 司聲 1789、114 司全聲 53、114 司聲 1151;新北地院 114 司聲 414(呈禾康關聯債權人查核)

官方公示資料庫

  • 經濟部商工登記開放資料鏡像 A https://company.g0v.ronny.tw/api/show/<統一編號>(本次查詢 24942234、77231269、57206805 及五家法人股東)
  • 經濟部商工登記開放資料鏡像 B https://opengovtw.com/ban/24942234(與鏡像 A 內容不一致,見第參章第三節)
  • 農業部台灣農產品產銷履歷網 taft.moa.gov.tw/sp-product-detail-790028-1.html
  • 農業部全球資訊網(生乳收購價格機制說明頁)

第三方平台與媒體

檢索紀錄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關鍵字「慕渴股份有限公司」「龔建嘉」「鮮乳坊」「台農鮮乳廠」「呈禾康股份有限公司」「呈禾康+破」,檢索日 2026-08-31
  • 中文負面媒體檢索十組關鍵字,逐組結果見第捌章第一節,檢索日 2026-08-31
  •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 announcement.mol.gov.tw 關鍵字「慕渴」「台農」「台農鮮乳廠」「中華民國農會」,另以「中華電信」為對照組驗證查詢機制,查詢日 2026-09-01(瀏覽器自動化)
  • 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 findbiz.nat.gov.tw 統編 24942234「董監事資料」頁,人工調閱並截圖,查詢日 2026-09-01
  • 政府電子採購網拒絕往來廠商 web.pcc.gov.tw 統編 24942234/關鍵字「慕渴」,對照組「營造」未通過,結果不予採認,嘗試日 2026-09-01

附錄 B核實等級定義

三級制 標籤造型即證據強度
等級定義可用於
一級 官方公示或原文法規原文、裁判書原文、政府機關公示資料庫、經驗證之官方 API可寫入對外正式文件
二級 媒體或第三方轉載新聞報導、第三方資料聚合平台、業者自述、通路商填寫之商品規格可寫入報告,須標明來源與日期;單一來源者應註明
三級 推論由一級或二級事實推導,無直接證據須明示為推論,不得作為決策的唯一依據
標籤的設計邏輯

本頁的核實等級標籤以邊框樣式編碼證據強度:一級為實心填滿,二級為實線外框,三級為虛線外框。視覺重量即證據重量,掃過一頁就能看出這一節站在什麼樣的地基上。

本報告依國際工商調查慣例撰寫:報告分級制、來源逐項標註、事實與推論分離、查核範圍聲明、風險評級取代保證。方法論依據見 Documents\lida-biz-site\research\global-corporate-investigation.md

查核基準日 2026-08-31 · 第一級書面篩查 · 供委託人內部風險評估使用,非法律意見、非信用評等。